普通碳素鋼、優質碳素鋼和特殊質量碳素鋼;
普通低合金鋼、優質低合金鋼和特殊質量低合金鋼;
普通合金鋼、優質合金鋼和特殊質量合金鋼。
牌號中化學元素采用國際化學元素表示。
產品名稱
金屬復合板、用途、特性和工藝方法等,通常采用代表該產品漢字的漢語拼音的縮寫字母表示。
鋼鐵產品中的主要化學元素含量(%)采用阿拉伯數字表示。
合金結構鋼的牌號按下列規則編制。數字表示含碳量的平均值。合金結構鋼和彈簧鋼用二位數宇表示平均含碳量的萬分之幾,不銹耐酸鋼和耐熱鋼含碳量用千分數表示。平均含碳量<0.1 %(用 “0” 表示;平均含碳量1.00 %時,不標合碳量,否則用千分數表示。高速工具鋼和滾珠軸承鋼不標含碳量,滾珠軸承鋼標注用途符號 “C” 。平均合金含量<1.5 %者,在牌號中只標出元素符號,不注其含量。